| 实施六大工程,全力开创全县劳务工作发展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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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5 17:19 文章来源:江安县经商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一)劳务信息工程
一是充分依托我县电子政务网等现有政府性网站,建立完善以劳动力资源、劳务基地、培训基地、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能人为重点的劳务信息库,开辟县、乡(镇)、村三级劳务信息“绿色通道”,切实形成“体系完善、资源共享、反应快速、渠道畅通”的劳务信息体系。二是运用大众传播媒体,广泛传播劳务信息。要发挥电视、广播覆盖面广、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优势,发布劳务用工信息。
(二)劳动力培训工程
1. 突出抓好培训的“三大着力点”,即注重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
一是突出培训的针对性。针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民开展引导性培训,针对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农民开展短期技能示范培训,针对农村中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新增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当地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需要开展特色培训。
二是突出培训的灵活性。根据培训对象就业的不同需求,形成了初、中、高级培训相结合,长、中、短期培训相结合,普及培训与提高培训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格局。根据农民工分散性、流动性强的特点,通过送培训下乡、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等开展多形式的培训。
三是突出培训的实效性。培训机构结合用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实际情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突出受训人员动手操作技能的培养。把技能培训与企业需求有效结合,实现培训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用人单位用人需求得到满足的“双赢”格局。做到培训一批、鉴定一批、送走一批、就业一批、巩固一批,确保培训转移任务落到实处。
2. 突出抓好培训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整合提高现有培训机构和师资水平,切实构建以县内现有的农广校、就业训练中心、江安县第一职业中学校、江安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多元化劳务培训基地,确保满足劳动力培训需求。
3. 突出抓好订单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县产业培育规划,因地制宜开设培训专业和设置培训内容,下达指导性计划,重点加强与劳务输出基地、各大行业以及大型用工企业的衔接联系,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坚持职业技术培训与劳务输出相结合,培训学习与鉴定发证相结合,技能培训与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着力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确保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三)组织输出工程
通过政府的主导和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建立和形成劳务组织化输出格局,提高劳务经济规模效益。
1. 拓展劳务输出基地。坚持“巩固东部、拓展西部、扩大海外”的思路,开拓劳务市场,扩大输出规模。加强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作,搭建对接平台,巩固拓展以西安、北京为中心的北方劳务基地,以上海、江浙为中心的东部沿海劳务基地,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南方劳务基地,以成都、新疆为中心的西部劳务基地。推行“劳务派遣”、“基地+企业”、“订单培训”以及“订单培训—定向输出—跟踪服务”员工制形式的劳务输出新模式,坚持省内输出和省外输出相结合,季节性输出和常年性输出相结合,零散输出和组团输出相结合,提高劳务开发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2. 壮大劳务中介机构。整合提升现有劳务中介机构,引进发达地区有实力的劳务中介,引导我县外出成功人士创办服务组织,发展劳务能人队伍,健全市场运作机制,为我县劳务经济开发搭建平台。
(四)品牌创建工程
创建劳务品牌,有利于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输出信誉和提高务工人员劳务附加值和收入。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升档次,尽快将我县有基础和优势的厨师、缝纫、电子、家政、建筑施工管理等优先培育成为技能娴熟、诚实守信、特色鲜明、竞争有力的劳务品牌,有针对性地向外界特别是劳务输出基地、大型企业进行宣传推销,强化对组织化输出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尽快形成和发挥特色劳务品牌效应。
(五)权益保障工程
要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为重点,依法实施有组织的劳动维权。
1. 依法规范劳务合同。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重点规范组织化输出人员与劳务中介机构、与用工企业,中介机构与用工企业的劳务合同,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2. 依法实施劳务保障。要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对农民工加强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依法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认真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以组织化输出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动工伤医疗保障为主的劳动权益保障,确保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害。
3. 依法开展劳动维权。劳动保障、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置务工人员劳动维权投诉,涉及县外的我县务工人员劳动侵权事项,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积极衔接,妥善处理,切实维护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六)回乡创业工程
1. 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成功人士的衔接沟通,大力宣传我县优惠政策,并主动关心、帮助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以解除其后顾之忧,充分利用乡情、亲情、友情引导回乡创业。
2. 制定完善回乡创业扶持政策,将现行产业发展政策、再就业扶持政策与回乡创业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成回乡创业。
江安县经济商务局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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